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学校稳定安全,深入推进后勤改革发展,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有序保质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后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工作约谈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安全、信访、工作纪律等。是党总支了解和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一步了解后勤改革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党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约谈对象是后勤集团各中心主任、副主任、班组长,以及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约谈工作每学期进行两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进行。
第四条 约谈由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主谈。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委托或邀请党总支其他委员主谈。
第五条 约谈程序:
(一)确定约谈主题和对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后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确定。
(二)了解情况。办公室事前要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向主谈人汇报,并根据主谈人要求拟定约谈提纲。
(三)通知约谈对象。办公室应提前3天将约谈的主题、对象、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约谈对象所在单位或约谈对象本人。
(四)实施约谈。约谈时,主谈人应向约谈对象说明约谈主题及原因,指出约谈对象需要注意的问题,认真听取约谈对象的情况介绍及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约谈过程中,办公室要做好约谈记录。
(五)汇总约谈情况。约谈结束后,办公室应形成约谈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党委或纪委汇报。
第六条 对需要由约谈对象所在单位整改的问题,办公室应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自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向党总支报送整改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