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我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
通 知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按照长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学校先后在教师公寓和学生公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增强师生对垃圾分类的参与度,提升我校垃圾分类的准确度和实效性,现就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
二、学生公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引导,严格按照每天7:00-8:00,13:00-14:00,18:00-20:00定时定点投放。
三、禁止外卖进入学生公寓,公寓管理员严格管理,加强引导。
四、饮食服务中心做好各餐厅教育引导工作,禁止对学生公寓送外卖。
五、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引导工作,严格要求学生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