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雁塔校区新建住宅楼物业费的通知
雁塔校区新建住宅楼各住户:
雁塔校区新建住宅楼已经陆续完成交房工作,教职员工基本入住,为了更好的向雁塔校区新建住宅楼各住户做好服务,经学校2020年12月29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现对雁塔校区新建住宅楼开始收取物业费。新建住宅楼1号、2号、3号(新标注楼号8号、9号、10号)楼收费时间从2021年1月1日算起,新建4号(新标注楼号11号)楼收费时间从2021年5月1日算起,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65元/㎡。
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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