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用)的原则。
1、后勤集团所有工作人员,不论原事业编制人员还是新招聘、商调人员,均实行本人应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原则。
2、根据不同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后勤集团工作需要程度,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非固定期限合同。
3、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聘任对象不受原编制、身份、职务限制。
4、所有的聘任上岗人员,均实行岗位责任抵押制度,实行年薪的,抵押金额为年薪(岗位工资)的50%; 实行月薪的,抵押金额数为一个月的月薪。
二、聘任(用)权限
1、后勤集团总经理由集团益事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在董事会上提名,经集团董事会研究讨论决定。
2、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出集团总经理提名,经集团黄事会研究讨论决定。
3、各中心、独立实体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人员,按程序审查后,由总经理委托各中心、独立实体主任、部门负责人聘用。
三、聘任(用)程序
1、聘任(用)人员,除个别专门人才外,一般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布招聘启事,公开招聘。
2、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工作岗位中请表》,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受理人。
3、各中心、独立实体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考察后确定预备人选邀请集团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领导参与集体考察,在充分听取集团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由总经理聘任并报学院领导和组织部备案。
4、其他岗位人员,由中心独立实体主任、部门负责人考察后,填写《用工登记表》连同《应聘工作岗位申请表》,属外来人员的还应备齐身份证外出务工及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上报总经理办公室,经审查合格后,由总经理委托中心、独立实主任、部门负责人聘用并负责填写《劳动合同书》合同书一式四份,报总经理办公室一份,财务部一份,中心(独立实体、部门负责人) 和应聘人各保留一份。
四、聘用条件
按岗位要求,分别提出聘任(用)条件,在招聘公告中公布。
五、解聘
1、各中心、独立实体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解聘。
2、其他人员由相关中心、独立实体主任、部门负责人解聘。
3、需要解聘人员,必须填写《解聘通知书》,阐明解聘理由,并在书面通知被解聘人的同时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4、解聘人员待遇按《后勤集团劳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