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全院师生提供就餐服务;负有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从采购原料到操作程序严格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责任;加强成本核算,增加花色品种,确保饭菜质量,改进服务态度,保证学院稳定。
2、严格执行国家及学院有关临时用工管理的规定,确保学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保证临时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负责招聘确定部门临时用工人选;
4、明确临时用工人员的工作职责并承担本部门的临时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有关档案记录的保存,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等。
5、对临时用工人员在上岗前进行技术和卫生安全法规的培训,杜绝劳动事故的发生;
6、定期对本部门临时用工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7、负责本部门临时用工的考核,用工部门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逐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7、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检查和学院的用工检查;
8、受学院委托代表学院与临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
9、造成劳动纠纷后的处理工作,应由人事部门牵头、本部门进行积极配合。